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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发布时间:2021-04-06 17:35:08浏览:30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招标编号:CFDHW2
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招标公告
---- 联系人:高先生电话:18519272310        
招标编号:CFDHW2103840126
开标时间:2021-04-27 招标人: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资金来源: 其它 投 资金额:344.5万元
受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

标。
1. 招标范围:
1.1 本项目为涿州市鑫海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共分为2个包段。其中1包为秸秆捡拾打捆机2台、圆捆打捆机4台、全自动液压除尘秸秆打包机1

台、自走式小麦联合收割机3台、自走式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5台、输送带4台;2包为轮式装载机2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供货时间:1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2包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供货。
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实际供货及履约能力的制造商或设备代理商,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合同中同时投标。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产品未发生过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发生。
(6)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6 日至2021年 4 月 10 日,每日9:00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下列证件的原件:
(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以及上述资料的复印件(逐页加盖公章)一套并装订成册报名,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 4 月 27 日9:30分整。招标人将在同一时间、地点举行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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