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兰溪市聚兴矿产1000万吨碎石加工生产线地块石料开采及处置服务公告
---- 资金来源: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兰溪市聚兴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现就兰溪市聚兴矿产1000万吨碎石加工生产线地块石料开采及处置服务(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LXHJCG2021-A0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内容
简要技术要求
单位
数量
z低限价(元/吨)
1
兰溪市聚兴矿产1000万吨碎石加工生产线地块石料开采及处置服务(重新招标)
具体要求详见
《采购需求》
吨
174.1万
26.6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 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供应商特定资质:
(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以上资质、公安部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营业性)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特定资质:具备爆破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的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1年4 月9 日至2021年 4 月28 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双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兰溪市。
3、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 月29 日9 时 30 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4 月29 日9 时30 分;
十、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以邮政快递(EMS)的方式或直接送达的方式递交给本项目公证机构(浙江省兰溪市公证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4 月29 日9 时00 分前,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不接受其他快递。
▲包裹外观或直接送达单仅标需标明“兰溪市聚兴矿产1000万吨碎石加工生产线地块石料开采及处置服务(重新招标)”,不得显示投标人名称或标志,格式见附件。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