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总承包工程第四批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DEPCI-ZB-2021-043
招标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总承包工程招标人为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第四批辅机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园区
建设规模:新建2×460MW级燃机项目
工期要求:2020年5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578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
标包编号 标包名称 技术规格及数量 交货期 备注
01 全厂特殊消防 本项目设置自动水消防系统、固定管网式IG541混合气体灭火组合分配全淹没式灭火系统、柜式七氟丙烷自动灭火系统、超细干粉灭火系统等,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021/10/25
02 系统通信设备 本项目配置2套STM-64光传输设备和1套配线设备,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021/10/30
03 高温风机 数量4台,每套脱硝系统配2台耐高温稀释风机(1用1备),设计风量5600Nm3/h,设计温度500℃,风机升压(按静压计)8500Pa,具体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2021/10/01
注: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书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权威检验检测独立机构出具的试验报告(如需)资质。
3.3近十年具有400MW等级燃气电厂或同类型同等参数及以上产品二年以上成功运行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供货能力。
3.4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3.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7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产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或限制行为。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国产设备、进口品牌设备国内生产厂家有直接销售的,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进口设备国外制造商在国内有销售、办事代表机构能直接销售的,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注:进口设备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设备,进口品牌设备是指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全资企业、控股企业所生产的设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09日至2021年04月1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填写完整的附件1:“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扫描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包,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汇款时必须注明“大唐海口天然气发电第四批辅机标书费”。
4.4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低于投标报价的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9日9:00时,递交地点为: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