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项目(一期工程)三同时验收咨询(环评安评职评)
项目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
一、招标条件
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项目(一期工程)三同时验收咨询(环评安评职评)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8万元,招标人为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72839平方米(约合259.26亩),建设轨道车辆和部件检修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建筑物总面积约39111.70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29870.13平方米、生产辅助间5432.18平方米、其它3809.39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项目(一期工程)三同时验收咨询(环评安评职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青岛地铁轨道交通智能维保项目(一期工程)三同时验收咨询(环评安评职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2、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评价机构乙级及以上(须包含山东省青岛市)资质证书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及以上(须包含山东省青岛市)资质证书。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5、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为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如出现前述情况,投标人应当做好协商,于投标时选出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如不能按时选出投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否决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满足要求)。
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允许外聘、返聘)。
2.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须满足如下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指定牵头人,并明确各成员方的工作范
围、权利及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方应满足上述“二、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中对应的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09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15日14时30分
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21年4月9日起至2021年4月15日,
每天9:00至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招标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上述材料,否则将无法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9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