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昆明长水国际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项目招标人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一)为全面掌握机场内部及周边的环境状况,促进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实现环境与经济的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机场标准化体系作业相关要求,需对机场辖区内的水、气、声等环境质量进行主要污染物指标检测,并结合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处理情况,对机场区域环境质量进行综合评价,并出具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提出改善机场环境质量、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的可行性措施及建议。(二)环境质量检测。按照国家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对昆明机场的水、气、声环境质量以及驻场单位排放的污水进行主要污染物指标检测,以掌握机场整体环境质量状况。(三)综合评价及建议。根据环境质量检测结果,结合各单位的生产运行情况,每年对机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对主要污染物的产生排放提出有效的控制措施,并出具昆明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结合当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与民航发展的方针政策,对机场在改善环境保护管理及构建绿色机场工作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
2.2项目地点:昆明长水国际机场,招标人指定地点。
2.3z高投标限价:1020000.00元。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0日前完成该项目所有工作。
2.5招标范围:(一)昆明机场:包括中水厂水质检测3个采样点;环境空气检测5个采样点交通噪声检测4个采样点,机场噪声检测14个采样点,厂界噪声检测4个采样点。(二)驻场单位包括昆明机场区域内的各驻场单位、机场部门等共计45个污水总排口采样点
(委托方可根据实际需求适当增加采样点,新增采样点上限不超过5个,服务方不可增加检测费用)。注:本项目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昆明机场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项目服务质量要求》”。
2.6服务质量要求:(一)各项质量、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标准、规范,达到招标人使用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二)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环境质量检测及综合评价报告编制规范、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且通过招标人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资质要求:具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证书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须包含本项目涉及的全部检测内容,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质量检测项目检测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函复印件;不接受转包、分包、在建、未完成业绩。
3.4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正在实施项目和新承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以项目负责人身份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的环境质量检测类似项目业绩。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用户证明函复印件)。
3.5其他要求: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和项目组所有人员须是投标单位职工,提供在投标单位参保6个月以上(含6个月)至少连续至2021年01月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内容包含姓名、社会保障号码、缴费起始和截止年月、本单位实际缴费月数等相关信息)。
3.6信誉要求:
(1)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9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须按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容进行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2日至2021年04月16日,每日上午09时
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营业执照(盖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盖章的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
4.1.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1.3邮寄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00元。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相关证明
资料和邮寄(含手续费)后寄送,寄送途中丢失概不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5.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5月07日09时30分。
5.1.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