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 AYLYZB -2021-0308 )
一、 招标条件
本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15万元,招标人为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基本技术要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
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
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
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 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
(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 -)、或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子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 “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
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4.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
自负其风险费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04月13日08时30分到2021年04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发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1 年04月23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1 年04月23日15时00分
七、其他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
1.2.招标编号: AYLYZB-2021-0308
1.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安阳市第六人民医院DRG综合管理平台项目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
件“基本技术要求”。
1.5.预算金额: 1500000 元
1.6.服务期:两年
1.7.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
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相应业务或经
营范围登记证照(投标内容在证照登记或许可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
记录。I 提供银行 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 或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 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1
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 2020年9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
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购置发.票
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或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书(任一)、或
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罚。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
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子处罚。
2.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
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应附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性有效合规承担
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 责任。
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文件)等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 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应
自负其风险费用。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1 年4月13日一2021年4月19日:上午8: 30--11: 30、下
午14: 30--17: 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3.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市。
3.3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份。( 售后不退)
3.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的资料:
3.4.1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4.2非单位负责人经办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相应证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5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复印件留存。本项目采用资格后
审,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事宜
4.1投标文件的递交藏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 年4月23日下午15: 00。
5.发布公告的媒介: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4月13日至2021年4月19日。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