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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 告

发布时间:2021-04-13 21:04:02浏览:3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JYCZ202101028 招标人:中国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CZ202101028  
招标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65.427076万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室内装饰工程项目

项目预算:¥3654270.76元
招标编号: JYCZ202101028

2.2 建设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

2.3 建设规模:详见图纸、清单

2.4 工期要求:90 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以及国务院令第279号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的有关规定实行工程保修。

2.7 招标范围: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市中心支公司办公楼装修设计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

2.8标段名称:整包。

2.9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按期交钥匙,未经招标人核实并确认的变更一律不作洽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资格,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3.3具有良好的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具有组织机构代码证;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关联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3.8投标人未被z高人民法院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3.9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破产或者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0投标人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1080 日历天内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特大安全事故,做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11投标人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3.12湖南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按湘建[2015]190号文件规定办理好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3.13 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3.15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16项目负责人(拟任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为准);

3.17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为投标人单位 正式职工;

3.18除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外,拟任施工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由投标人自行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的要求配备。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4、投标人报名:

4.1本公告发布之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4.2法定代表人持法人代表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4.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4.5特定资格条件中规定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4.6外省企业有效的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截图);

4.7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8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4.9投标人未列入“信用中国”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网站查询记录;

4.10投标人应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函;

4.11投标单位对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的承诺函。

4.12以上所有资料需备复印件一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单位介绍信不符合要求及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资料不全、投标人与其证照不符、单位介绍信不符合要求及超过购买招标文件时间的,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1 年 4月 14 日至 2021年 4 月 20 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为2021年 5月 7 日 9 时30分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出席开标仪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其他

1、对于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另做解释。

2、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中标单位应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格式模板见附件。

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承担保密义务。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与投标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支持文件、手册和样品等将归招标人所有,均不予退还。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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