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南区)绿化工程项目
招标编号:DCZX2021-TJ-ZCSG0401
项目所在地: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南区)绿化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天津中旺航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南区)绿化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南区)绿化工程项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静海区中旺航空产业园(南区)绿化工程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经营范围包含:绿化工程、园林绿化、花卉苗木种植养护等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并盖章。并在有效期内。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开标前近三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盖章:
3.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盖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碳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14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领取磋商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2)碰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无效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4月25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