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徐先生电话:15611300638
招标编号:JLLC-20210416-02 招标人:吉林市化学工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土地收储中心
资金来源: 其它
项目编号:JLLC-20210416-02
1、磋商条件:
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项目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拆除内容:负责完成吉林市龙潭区长青路北侧国有土地腾空地上建筑物拆除等相关工作;
2.2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3项目地点:吉林市龙潭区;
2.4质量标准:国家现行质量要求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施工企业按相关规定办理备案;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5.1 发售时间及地点:请于2021年04月16日至2021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10000.00元人民币的磋商保证金,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帐或者电汇(需从基本账户汇出);
5.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4月26日13时30分。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