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行2021年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2 招标编号:08-06-04A-2021-D-E05651
2.3 招标范围:玉溪分行本部及下辖六个营业网点的物管服务,包括保洁服务、食堂外包服务、驾驶员、水电维修服务四项内容。
2.4 采购有效期:本次招标采购有效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上年招标人对物管公司的考评结果,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年合同。
2.5 服务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定1名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物管服务。
2.7 采购预算(招标控制价):57万元/年(含税)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经营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或物业管理类,提供其所属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经营登记或许可的相关证照或证件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未显示经营范围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z新查询结果。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3.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2020年还未审计完成的,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1个类似项目服务业绩(类似项目指年服务费不低于50万元的物业管理服务)。
3.5 为确保服务提供的及时性及沟通的便捷性,投标人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在玉溪市内有固定的办公经营场所,并提供玉溪固定办公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等证明材料。
3.6 投标人无不良信用记录,2018年1月1日至今,(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3)投标人被列入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09时00分至2021年4月2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3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
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5月12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联系人: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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