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风塔配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专用供配电工程
(四、五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KD-CGZB-202103-003
招标人: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网带电作业分公司
投资金额:374.98586万元
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风塔配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专用供配电工程(四、五标段)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WHKD-CGZB-202103-003
湖北既济电力集团有限公司配网带电作业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武汉市轨道交通7号线三阳路风塔配套综合开发项目一期专用供配电工程(四、五标段)项目名称设备/材料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应满足以下通用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证书。(如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或子包)的投标。
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投标人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近三年所提供的同类设备/材料未因该设备/材料质量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和/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近三年在国内设备/材料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公开通报批评。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为相应标段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为本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被授权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
(4)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8)在z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9)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
12. 投标人本次所投产品应有符合如下条件的业绩(包括已签订合同正在执行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备的供货合同及相应的z终用户的运行情况证明文件。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针对各项资质要求提供完整的支撑证明材料。
投标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标段四:电力电缆
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不少于 300km,这些产品至少有100km具有一年以上的成功运行经验,并提供有效运行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具有完整的制造、工艺装备和试验设备;具有同等电压等级及以上电缆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
标段五:密集型插接母线槽
(1)投标人应为投标设备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外币按投标截止当日汇率折合)。
(2)至少有500米在与规范条件相同或较规范条件更为严格的条件下成功运行一年及以上;且近三年内(以投标截止日计算)累计销售业绩为5000米及以上。
(3)供应商应提供国家认可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的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三、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申请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章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记并提交以上文件,上述2项资料齐全方可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于2021年4月16日-2021年4月20日止(每天9:00-16:00前)登记领取招标文件,如投标人的报名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5月8日9:00时(北京时间)。
五、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上午九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