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招标条件
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招标人为淮河能源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GN2021-12-112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66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工程土建项目第三方检测试验服务。
2.2工程地点:淮南市潘集区。
2.3招标范围:包括按国家、行业、规范及设计文件要求组建检测试验实验室,对水泥、钢材、砂、石、混凝土及混凝土结构、砌筑砂浆、砌筑砖等进行检测,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取样数量的30%(须符合质量监督站监督检查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台机组投运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证书(检测范围含见证取样)和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具备有效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2个已签订的单机容量为660MW及以上火电机组第三方土建试验服务业绩;
3.4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管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特指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今)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无因检测试验单位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全部冻结、破产状态。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或者同一控股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4月16日起至2021年4月23日17时00分。
4.2获取方式:在规定的投标申请时间内提交投标申请,然后支付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注册申请材料: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业绩证明资料,以上所有资料、证件必须提供盖有投标人章的扫描件。
4.3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申请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