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1. 采购条件
项目编号 SDGS-FZ-2021-0293
项目名称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聊城市
采购人 山东高速聊城发展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聊城分公司通勤班车租赁采购项目
2.2 采购范围 济聊高速聊馆段班车1辆,要求不少于29座,运行里程:全程约210公里。拟采购一家汽车租赁公司为本项目提供用车服务。本次招标项目的承包期限为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对报价人要求
资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具有汽车出租经营范围;在聊城市范围内经营(供应商注册地非聊城市,须在聊城市注册有分支机构); 2、供应商须有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县际以上包车客运)。
业绩要求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固定客户服务期限一年(含)以上的汽车租赁服务业绩。
财务要求 /
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信用中国”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 服务人员能够按照安全生产的规定要求规范操作,并具备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车辆租赁期间各项事宜,随车1名驾驶员,要求身体健康,驾龄在三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备驾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及较高的服务意识。以上服务人员隶属于供应商,与采购人无劳动关系。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其他要求 /
3.2 每个供应商可z多响应__1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_2021-04-17 09:00至2021-04-21 17:00
4.2 采购文件费用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_300_元,图纸每套售价_0_元,其他文件费用_0_元
5.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4-27 09:30。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