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暨开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
套管网工程建筑材料检验、试验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吉林 2021-04-19
招标编号:JLSHY2021-0419
招标编码:CBL_20210419_104746976
开标时间:2021-04-25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暨开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筑材料检验、试验项目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政府采购任务通知单210047号批准招标,采购单位为镇赉县振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暨开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筑材料检验、试验项目。
2.2 服务地点:镇赉县城区内。
2.3 服务期限:与施工工期相对应。
2.4 检测规模:镇赉县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暨开发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建筑材料检验、试验项目。
2.5检测范围:见证取样、节能检测、市政工程检测、主体检测、环境检测、防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
2.6检测依据: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2.7采购控制价:参照《关于制定吉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指导价格的通知(吉建协监【2017】10号)》的收费标准自行报价,z高投标限价为:折扣系数1.0。(以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计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检测资质证书,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其中,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同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检测人员须具备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
3.3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2018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04月19日至2021年04月21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谈判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出不退。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下同)为2021年04月25日14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玉莲
电话:1352084226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