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CFS-21045-3A
招标项目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1.招标条件
湖北华舟重工应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厂区设计能力建设项目己获得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应急预警与救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低压配电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创谷”园。
2.2建设规模:新建变电所位于科研设计与市场营销中心地下一层,主供负荷5000KVA,备供负荷5000KVA,2台SCB-1600/10/0.4KV型干式变压器。
2.3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室外高压供电线路、室内变配电工程,施工图纸、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设计材料表)的所含全部施工内容,直至通过当地供电部门验收合格送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科研设计与市场营销中心室外高压进线电缆,配电房内高、低压柜、变压器,高压电缆、桥架、母线、基础槽钢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
2.4计划工期:90日历日。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 5 月 21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 8 月 18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开标前一天,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00万的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且否则业绩无效。
3.1.2拟派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必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注: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职务(提供承诺书)。
3.1.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018年、2019年)财务审计报告中企业净利润未出现亏损(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计算。
3.1.4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2)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书)
3)企业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19 日 12 时至2021年 4 月 25 日 12 时,进行注册后,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13 日9时 00 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