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110KV百丈变10KV进、出线管道预埋工程项目(EPC)
一、招标条件
汨罗市110KV百丈变10KV进、出线管道预埋工程项目(EPC)已由汨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汨发改核[2021]0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湖南省楚之晟控股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汨罗市110KV百丈变10KV进、出线管道预埋工程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汨罗市归义镇沿江大道南侧
2.3规模:出线管道安装路径全长4908m,主要内容为电力直线井(3*2*1.9m)55座,接头井(4.0*2.0*1.9m)12座,三通井(5.0*3.5*1.9m)13座,四通井(5.0*2.0*1.9m)2座,(12+2)回埋管2338米,(12+2)回顶管970米,(8+2)回埋管1140米,(8+2)回顶管460米,环网柜(暂按34台)等。电力接头并(2000*14000*2100)1座,直线井(2000*3000*1900)10座,转角井(2000*5400*1900)4座,(8+2)回埋管530米,(8+2)回顶管360米等具体详见工程概算清单。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6323.7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为3647.99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具体以z终财政评审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要求:120日历天。(进线管道在6月底之前完工)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及施工需求,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要点、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施工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中有关规定。
2.7招标范围:汨罗市110KV百丈变10KV进、出线管道预埋工程项目(EPC)的全部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申请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具备相应的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及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入围业绩要求:
1、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方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设计方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备注:施工业绩应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设计业绩应当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上建设单位签字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其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且提供投标单位社保证明;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施工技术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z低配备数量不得低于4人,即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6投标人近三年承建工程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且没有被限制投标;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都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上签署并盖单位章;
(3)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4)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双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四、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请于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上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6.2投标人须先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
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2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