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地块及展茅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招标编号:ZSHR20210301
项目所在地:浙江省,舟山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地块及展茅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665.5491万元,招标人为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蒸汽热网管道管径DN600-DN500,总长度约11300米,含海域上铺设管道约1600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地块及展茅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舟山杭热热力有限公司舟山市海洋产业集聚区新港园区二期地块及展茅工业园区集中供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须具备资质;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2)具有压力管道GB2级安装许可证;
3)具有浙江省内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浙江省内备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
4)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来有单个合同5公里及以上热网管道施工业绩,2016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热网项目施工10公里及以上施工业绩。(施工业绩需具有成品地埋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交)工验收资料。注:上述证明资料应能反映满足业绩要求的信息规模,若不能反映,则应提供建设方证明材料)。
1.3投标人配备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完成过类似安装工程。
1.4其他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为准。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2.1当投标人不具有第3.2项规定的资质条件时,可以与具有相应资质条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数量总和不超过2家。
2.2联合体单位须签署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
2.3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联合体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除非另有规定,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一词包括联合体各成员。
2.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0日08时30分到2021年04月26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费用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3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