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资讯-宜昌市人民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净水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宜昌市人民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净水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已由宜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宜发改审批【2016】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资产处置收益和政-府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宜昌市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净水设备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1、项目概况:宜昌市人民警-察业务技能训练基地项目净水设备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地点:宜都市高坝洲镇青林寺村,本次采购净水设备系统。
2、项目招标范围:净水设备系统采购的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操作人员培训、试运行、报检验收,保修及零配件易损件的长期供应、更换、及时响应维护、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任何缺陷的修复、免保期后年度维修等。(详见采购清单)。
3、工期要求:发布开工令后60日历天安装完成(设备交货期:30日历天,安装工期:30日历天)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行业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本工程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
1、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授权经销商;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授权经销商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唯-一授权书原件)
2、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 公章,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直接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4月25日每日9时~17时(节假日不休息)。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2日15时00分(注:14:30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未密封、逾期送达参与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