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入围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HYDS21-098
招标人: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入围(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入围
2.2 建设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2.4 投资额:/
2.5 服务周期:1年
2.6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6.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新疆至臻化工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活性炭项目入围的原材料采购、运输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有相应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有唯一授权的经销商,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厂家授权书、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单位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厂家授权书;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2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均需携带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份(复印件需清楚、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4 月 20 日至 2021年 4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1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