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医院 D 区中心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DZB21QY017G
招标人:清远市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清远市人民医院 ,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清远市人民医院 D 区中心实验室改造设计施工一体化(EPC)项目
2.1 建设地点:清远市人民医院住院楼一楼D区。
2.1.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需要对住院楼一楼 C、D 区改建为中心实验室公共平台。具体包括实验区(12 个功能区)和辅助区(6 个功能区)。实验区约 600 平方米,包括分子生物学实验区(约 170 平方米)、细胞房(约80 平方米)、细胞摇床室(约 14 平方米)、标准的荧光定量 PCR 房(约 50 平方米)、精密仪器室 4 间(约 75 平方米)、试剂配置区(约 15 平方米)、4°C 冷房(约 15 平方米)、制水间(15 平方米)、洗消间(18 平方米)、冰箱液氮区(50 平方米)、实验耗材存放区(15 平方米)等区域的设备及环境配套采购。辅助区约 230 平方米,包括不间断电源 UPS 室、气瓶室、资料室、公共卡座区、PI 办公室和茶水间等区域的设备及环境配套采购。
墙、顶、地装修材料及主要设备需求一览表
区域 地面 防火等级 内墙面 防火等级 天花 防火等级
办公室区域 地砖 A 级 白色无机涂料 A 级 铝扣板天花 A 级
实验室区域 PVC复合型地板胶、地砖 B1 级 玻镁彩钢机制板
(PVDF 饰面) B1 级 玻镁彩钢机制板
(PVDF 饰面) B1 级
2.3计划工期:15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次日起3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开工令发出次日起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程内容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招标控制价:398万元。(其中设计费 10 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 388 万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设计费10万元为固定价,不作浮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资格:
3.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的成员提供):
①工程设计行业或专业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的成员提供):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1.3具备实验室设计或施工经验(以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只需提供一份实验室设计或施工经验业绩)。
3.1.4提供现场踏勘证明书。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和递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z多接受2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3.3 其他资格要求(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以下3.3.1至3.3.3项资料):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3.2 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3.3.3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只需联合体牵头人按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人提问、开标等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报名资料: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3日-2021年4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30-11:30和 下午14:30-17:30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均需提供);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均需提供);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④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联合体均需提供);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如法人本人报名不需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附件:招投标日程安排表。
5.2投标委托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投标人员应为牵头方单位标委托人)须凭身份证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6. 补充说明
7.1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7.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