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配套施工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配套施工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配套施工入围项目,本项目入围3家单位。(具体内容详见用户需求)。本项目不承诺中标后一定有项目服务任务分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配套施工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共享智能停车管理有限公司2021年配套施主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于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单位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单位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单位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日期为公告发出之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 -期缴纳记录凭证或2019年度整年的完税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投标单位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自2020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期缴纳记录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若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则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的承诺函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于2021年04月22日-04月2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9: 0000 ;下午4,00 - 17: 00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五、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5月12日15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2日15时30分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