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太原片区商品混凝土集中采购公开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ZT17-JZGS-2021-03)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1年度太原片区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一
,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了提高整合市场资源的能力,为区域内施工项目提供采购服务和
保障,遵循就近整合物资资源达到z优价格和服务的原则,进一步降低采购成
本,提高采购效率,现由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对太原
市区域内承建和拟建的工程项目所需商品混凝土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谈判。特
邀各潜在供应商参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程物资;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工程物资)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
供应商资格要求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具有商品混凝土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三证合一)。本次谈判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商品
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资质。3.2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2019年、2020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
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近三个年度(2018年、2019年、2020年)财务状况
良好,商品混凝土生产商需注册资金2000万(含)元以上;3.3税务要求:提供
纳税信用等级证书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
的纳税信用证明;3.4质量保证能力:具有完善的产品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已
获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IS0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所生产的
产品应具有近三年(2018-
2020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3.5供货业绩:投标人必须具2018年、
2019年、2020年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3
.6履约信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z近两年没有与骗
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
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
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3.7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年产50万立方
及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商品混凝土产业发展政策的
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
谈判;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参与谈判;谈判人除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同
时不得存在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七局
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入合作警示方名录的情形。3.9本次谈判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3日08时30分到2021年04月30日17时3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8日09时00分
七、其他
2.1采购内容:商品混凝土。具体规格型号:C10、C15、C20、C25、C30、C35、
C40、C45、C50、C55、C60。
2.2质量标准:合法生产的商品混凝土,并确保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商品混
凝土必须符合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GB/T14902-
2012及现行国家技术标准;原材料必须符合以下标准:水泥:宜选用硅酸盐水
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混合材料宜为矿渣或粉煤灰,不应使用高水化热水泥和
早强水泥。详细技术指标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
2007)。如发现乙方掺用小厂水泥,不管强度是否合格,甲方均可认定为混凝
土不合格。泵送剂:应符合GB8076-2008及GB50119-
2013规定,且减水率卡20%;膨胀剂:应符合GB23439-2009、GB50119-
2013规定;砂子:应符合JCJ52-
2006规定;石子(必须是碎石):应符合JCJ52-
2006规定;其它材料:用于商砼的其它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规范》与技术
标准。履约期间若出现新的国家质量标准更新的,则按新的质量标准执行。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