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31010013890006770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奉贤区
一、招标条件
本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
有资金609.6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市自来水奉贤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煤质压块破碎活性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要求投标商为活性炭
专业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供应商),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同时提供相关的经销许可证。
2、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应具备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3、制造商应制定有较为规范的技术管理或生产管理规程,具有三年以上生产生活饮用水净
化处理用活性炭经验,具备IS09000质量体系认证。
4、制造商所生产的产品应具备《煤质颗粒活性炭净化水用煤质颗粒活性炭》GB/T7701.2-
2008和《自来水厂处理用煤质颗粒活性炭技术规范》DB31/T451-2009中规定的技术指标,
应具备生活饮用水净化处理用活性炭使用相关服务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4日09时00分到2021年04月28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委派授权代表携带需提交的资料报名及购买标书,每本1000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1、制造商或其代理商(供应商)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涉水产品许可证2、代理商(供应商)应提供活性炭专业制造商的经销许可证3、法人代表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代表身份证;备注:以上资料需提供原
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
用章等),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招标单位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8日09时30分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5711420489
邮 箱:hyzc3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