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
二期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甘肃 2021-04-23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210423_111879299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二期项目工程已由玉门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玉发改审批[2020]2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历史遗留铬污染场地修复治理二期项目工程,主要建设包括新建一座12.59万m3的一般二类固废填埋场,拆除破碎+转运+修复处理1.9万m3建筑物(勤峰铁业有限公司),开挖转运并修复处理10.69m3万m3铬污染土壤(勤峰铁业有限公司4.12万m3,酒泉同福化工有限公司6.57万m3),原开挖基坑回填,修复处理后污染物转运填埋与生态恢复等工程内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里所有内容。
2.3计划工期: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共487日历天。
2.4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于 2021 年4月23日9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玉莲
电话:1352084226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