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取土场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KSG2021-046
招标人: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取土场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取土场生态植被恢复工程,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者均可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内蒙古东乌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取土场生态植被恢复工程
项目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境内
标段划分:施工标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30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大写:壹佰叁拾万元整;小写:¥13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中级(含)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承诺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0年-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新入职人员还须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的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18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信誉承诺书证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附件,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业绩要求: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园林绿化业绩(不限规模、不限金额,投标文件须附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信誉要求:(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盖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②近年(2018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盖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附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截图)。
其他要求:拟派绿化工(注:绿化工是指:具有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专业的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至少2名(投标文件中须附证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
联合体投标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4月23日至 2021年04月2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周日除外)。
(二) 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售后不退。
(三)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盖章,并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
(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账户开户信息;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证件及社保证明;
(5)业绩证明资料;
(6)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按上述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资料必须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资料不全或未加盖企业公章,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公告发布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21年 04月23日起。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4日上午9: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