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
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东排洪沟污水干管工程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吉林 2021-04-23
招标编号:0773-2140GNJLFWGK0333
招标编码:CBL_20210423_104762242
开标时间:2021-05-17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9.49万元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东排洪沟污水干管工程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21]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单位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建设资金为单位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测及检测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伊通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伊通河流域黑臭水体治理工程—东排洪沟污水干管工程监测及检测机构项目
2.2 项目规模及内容:项目新建污水提升泵站一座,其中:厂区占地面积1709平方米,建筑面积186.93平方米,泵站设计规模6.8万吨/天。新建东排洪沟污水干管长3045.74米,新建工作井11座、接收井10座、检查井13座、沉泥井9座、跌水井3座。
2.3招标范围:针对本项目监测及检测的全过程服务。
2.4合同估算价:49.49万元(其中监测部分46.25万元;检测部分3.24万元)
2.5招标内容:
依照东排洪沟污水干管工程建设内容,对管线顶管施工过程中及施工完成后周边道路、建筑物等进行监测,对施工完成后管道结构性、功能性缺陷进行检测评估。对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具体内容如下:
1)基坑监测:随主体施工工期时间要求,监测内容包括:巡视、顶管施工范围的工作井顶竖向位移、工作井顶水平位移、管线周边地表沉降、管线周边建筑物沉降、桥墩沉降等,具体以施工图及结合施工过程实际要求为准。
2)见证取样材料检测:依据设计图纸及规范检测频率对本项目的工程材料进行取样检测。
3)管道检测与评估:依据设计图纸及规程通过对新建管道施工质量进行检测与评估,出具检测评估报告。
4)雷达空洞检测:由于工程采用顶管施工方法,为预防道路土体中存在的脱空、空洞及疏松等病害问题导致的道路塌陷下沉,依据规范及图纸对两段顶管施工道路施工前、施工完成、完工6个月后进行三次雷达空洞检测。
5)排桩采用低应变动测法检验桩身质量,检测桩数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5根。当根据低应变动测法判定的桩身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时,应采用钻芯法进行验证,并应扩大低应变动测法监测的数量。
2.6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市二道区。
2.7计划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备案后二年。
2.8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见证取样检测资质,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7年至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19年度的审计报告;2019年成立至2020年1月1日不足1年或2020年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3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承担过同类或类似业绩一项。
3.4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5其他人员要求:具有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人;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17日10时00分。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以下负责人联系获取企业投标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刘玉莲
电话:1352084226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