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1210242
招标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HNZB2021210242
2.3 项目地址: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
2.4 项目概况: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为维护厂区治安秩序,现对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保安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5 项目预算:约64.8万元。
2.6 招标范围: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刘湾水厂内车辆管理秩序维护服务,门卫值班与安全巡查管理服务。本项目需配备保安人员不少于12人。(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7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8 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9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需求。
2.1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2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国家保安员资格证》,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0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一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计算,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一项保安服务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协议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中,企业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查询”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查询证明。(如该项内容投标人未提供或出现瑕疵,以代理机构在评审时间内查询的结果为准)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2021年4月26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时间);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证明资料: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资格证明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①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获取招标文件。
②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承诺书;
③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表);
⑤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⑥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证明;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及电子文档,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