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ZCGZB2021-010
招标人: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招标编号:HZCGZB2021-010),接受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
招标编号:HZCGZB2021-010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佛山恒益热电有限公司2021-2023年度财产一切险、营业中断险(财产一切险项下)、机器损坏险、营业中断险(机器损坏险项下)、公众责任险。
项目具体的投保需求请见:保险方案。
2.2资金来源:招标人自筹。
2.3项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白坭镇临江工业园1号。
2.4保险期限:两年,分别是
***年:2021年6月1日0时起至2022年5月31日24时止
第二年:2022年6月1日0时起至2023年5月31日24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财产保险业务、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其市级或以上分支机构,应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提供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提供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投标人自身及其总公司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其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授予投标人的独家授权书);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或提供证明资料,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5)
3.3投标人无腐 败、欺诈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不在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资格声明函中声明或提供证明资料,资格声明格式详见第四章附件5)
3.4 投标人应提供有由中国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若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提供其《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及其总公司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4、招标公告时间: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8:30~17:30(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购取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为2021 年04月 26 日至2021年 04 月30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30时,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邮购须另加60元人民币作为邮递费用,售后不退。
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总公司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公司,提供z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用)或投标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分支机构负责人报名用。若为分支机构投标,还需提供独家授权委托书);如为委托代理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总公司时)或投标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分支机构时)。前述资料按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格式提供。
备注: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z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用转账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保证金须在2021年 05 月17日17:30前汇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汇至招标人的指定账户,在用途栏注明2021-2023年度财产保险项目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10万元(须在2021年 05月 17日17:30前汇入,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 05 月19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工业区顺翔路20号(太昌冷气二楼)201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9、招标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等参加投标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