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招标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竞争性谈判条件
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为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相关文件批准,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报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下称“超短融”),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本项目成交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项目名称: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选聘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项目
2.2项目概况:
2.2.1发行主体:昆明市高速公路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2.2发行额度:不超过40亿元。
2.2.3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2.2.4资金用途:用于偿还公司存量债务、补充营运资金及项目建设(z终以募集说明书中用途为准)。
2.3竞谈范围:采购人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进行超短融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本项目确定的律师事务所获得采购人本次交易商协会发行超短融的服务工作资格,根据发行主体及主承销商意见出具超短融申报及发行所需的法律意见书,并负责处理申报发行中的其他法律事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3. 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谈判申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
3.2作为法律服务机构,近三年承担过其他公司融资业务的法律顾问工作。
3.3律师事务所及其指派的律师近三年内没有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由谈判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
3.4信誉要求:(1)谈判申请人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参加本次竞谈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且未受到有关部门惩戒。谈判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谈判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无因谈判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内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内,谈判申请人提供声明函或相关网站截图。
3.5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说明:采购人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若经采购人查询存在行贿犯罪情形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6本项目竞谈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1年5月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现场确认形式(携带报名资料或邮件形式(将报名资料及联系方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事宜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下:(1)执业许可证;(2)经办人身份证。
4.2报名确认后,以邮件形式将《竞争性谈判文件》发至谈判申请人邮箱,不提供邮寄服务。
5.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的递交
5.1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18日上午9时30分,递交方式:谈判申请人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邮寄形式将《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须保证密封完好)邮寄采购人收到文件并确认密封完好后向谈判申请人邮箱发送回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请各谈判申请人在邮寄时充分考虑时间周期及路程长短等问题。
5.3本项目的竞谈将与上述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