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自筹资金45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智能管理系统.现进行公开招标,现
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名合格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新能源车辆智能管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在人.民币2000万元(含)以上;(须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MI 3级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内须具有独自完成过的至少3个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4 0 0万元以上规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业绩.投标人须.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5.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年1月1日至开标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无民航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无安全质量责任事故.信誉情况说明须出具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2.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未出现责任原因安全质量事故;
6.3.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况在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中标、中选后,存在因中标、中选人责任而未签订或未履行合同等行为,并给北京首新航空地面服务有限公司造成损失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6日00时00分到2021年05月06日16时00分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年05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年05月18日09时30分
联系人:刘 工
联系人电话:15210491817 010-87687099
联系人邮箱:zbgs6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