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普通测量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
招标编号:TAHP-2021-ZB-033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市辖区,通州区
一、招标条件
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普通测量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4.13万元,招标人为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由1-13片区组成,1片区用地总面积:1380342.112平方米;2片区用地总面积:386319.236平方米;3片区用地总面积:697776.241平方米;4片区用地总面积:1010795.849平方米;5片区用地总面积800831.196平方米;6片区用地总面积480725.492平方米;7片区用地总面积:452167.021平方米;8片区用地总面积:711509.822平方米;9片区用地总面积:366231.625平方米;10片区用地总面积:1120367.215平方米;11片区用地总面积:740296.372平方米;12片区用地总面积:364788.744平方米;13片区用地总面积:1772560.58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普通测量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通州区东方厂周边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普通测量及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测绘资质(需含地形测量、规划测量):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测绘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
3.具有承担过的近三年(2018年04月01日-2021年03月31日)类似项目业绩;
4.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8日09时00分到2021年05月06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①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可由单位负责人出具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购买时可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②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标书款可以现金或汇款方式交纳。若以汇款方式交纳的,须提供标书款的汇款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包号”。说明:申请人为自然人时无需提供以上第①项材料。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4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