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购置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ZBYL-ZD202100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
一、招标条件
本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购置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0万元,招标人为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购置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购置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淄博市张店区人民医院购置运动心肺测试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本条所指的其他组织不包含法人的分支机构(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除外)。
2、生产厂家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除外)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核准或备案的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产品)、所报货物有效期范围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含附表)原件扫描件;代理商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所报货物生产厂商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扫描件;国产产品另需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扫描件;
3、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扫描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和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扫描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
①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③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具有
良好的商业信用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原件扫描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验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8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09日09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00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2 1057 6251
邮 箱:zchycg66 @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