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泸西县自来水厂三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1-05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泸西县自来水厂
资金来源:其它
金额:66.960204万元
1.磋商条件:
本项目“泸西县自来水厂三水处理厂排污管道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人为“泸西县自来水厂”,建设资金已落实,受泸西县自来水厂委托,拟对本项目组织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项目概况与磋商范围:
2.1采购规模:对泸西县自来水厂三水处理厂排污管道进行建设;
2.2预算资金(限价):669602.04元;
2.3建设地点:泸西县自来水厂三水处理厂(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工期:60日历天(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2.5磋商范围:对泸西县自来水厂三水处理厂排污管道的建设进行磋商(具体以采购人实际委托为准);
3. 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管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无亏损,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2020年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
3.3业绩要求:2018年以来,承担过1项及以上的资质范围内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扫描件)(如有新成立企业在近三年内无业绩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3.4信誉要求:磋商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惩戒对象(提供网站截图)。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磋商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磋商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04月26日至2021年04月30日每天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人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05月06日14:3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