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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邢台市清河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程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27 20:19:20浏览:24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公告:邢台市清河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程磋商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清河县人民医院资金来源: 其它金额:85.98万元

公告:邢台市清河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程磋商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清河县人民医院
资金来源: 其它
金额:85.98万元
项目编号:HB2021-003
采购人名称:清河县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本项目拦标价:859800元。
采购内容:清河县人民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必须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③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负责人;
④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信息’,查看其是否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企业名单;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提供以下的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验原件留复印件)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加盖公章及骑缝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报名时间:2021年04月27日至2021年05月06日
报名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30点至11:30,下午14:30点至17:0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09时30分
开、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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