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金耀物流有限公司二层辅助库房屋顶漏雨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YL-GNZB-20210086)
发布日期:2021年4月27日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金耀物流有限公司二层辅助库房屋顶漏雨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金耀物流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二层辅助库房屋顶漏雨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天津金耀物流有限公司二层辅助库房屋顶漏雨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提供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应配备: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
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标前6个月内由社保中心开具的本单位为被授权人缴纳的连续一年个人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被授权人入职本单位不足1年的,提供自入职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个人社保保险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专用章)。
6、投标人三年内(2018年1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申请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4月27日至2021年5月7日,每天上午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需提供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纳税识别号(注:招标文件可以选择邮寄,邮寄须另加50元人民 币)。
招标文件的售价:5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5月20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