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吉林市昌邑区阳光华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招标编号:FYZB-FW-2021-04
开标时间:2021-05-10 招标人:吉林市路弘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吉林市昌邑区阳光华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吉林市昌邑区阳光华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0日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FYZB-FW-2021-04;
2、项目名称:吉林市昌邑区阳光华府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住宅(基础服务费)2.00元/月/平米、商业2.80元/月/平米、
地下车位100.00元/月/个;(人.民币)
4、z高限价(如有):住宅(基础服务费)2.00元/月/平米、商业2.80元/月/平米、
地下车位100.00元/月/个;(人.民币)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服务需求:地上100832平方米, 地下12000平方米(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吉林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标准》***物业服务标准;
8、服务期:长期;
9、服务地点:吉林市昌邑区康居路117号;
10、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1、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以下资格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必须提供下列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案由:行贿罪),且提供查询页面彩色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时间: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3.2地点:(吉林市)
3.3方式:现场获取。
3.4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
3.5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4月28日至2021年05月08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证件(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企业人员社保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彩色截图)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和地点
4.1 2021年05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4.2 地点:吉林省吉林市
五、公告期限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6.1磋商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磋商保证金5000元;
6.2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3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预算金额、拦标价)的,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做废标处理。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