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71.08703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田管家现
代农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工程占地约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连云港田管家现代农业有限公司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一期)工程施工)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
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
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有效期内);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
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
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
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
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苏清办[2013]10号、苏
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1]9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连
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
号文、连建招[2009]277号文、连清办[2016]2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
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连清办[2019]3号、苏清办[2020]2号、
连清办[2020] 3号、连清办[2021] 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
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投标人及项目负贵
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不出借挂縱资质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
见招标文件附表)。
(3)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
(式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4)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年]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
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信用中国
(Www)信用中国。政府。(CN)“公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将网站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打印盖
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连建发[2019]182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
号规定.投标人本次投标所用资质在投标有效期内须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动态监
管不合格资质查询“合格企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合格情况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
承诺(格式自拟)。
(6)提供项目负责人2020年10月-2021年3月由社保机构出具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加盖
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说明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依法
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4月29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08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元,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5月10日15时0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10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工
电 话:176 1039 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注:请 联 系 获 取 投 标 申 请 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