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液位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1-ZZ01-WZ005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
投资金额:9.6E-7万元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液位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液位仪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销售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加油站液位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加油站液位仪采购,包含液位仪设备采购和运维服务等,本项目预算金额共计96万元。项目划分为 一个 标包/段,选取1个供应商。本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招标人不承诺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实际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
2.2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2.3 交货地点:按照山西销售分公司采购订单要求送货。
2.4 供货期:15天。
2.5 设备质保期:8年。
2.6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对所投货物具有生产、设计、销售的生产厂家。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3 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液位仪类业绩合计金额不低于500万元(提供合同及对应结算发.票)。
3.4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CPA、ATEX防爆认证或国家防爆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C认证。
3.5 投标人提供2017年以来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能提供2020年审计报告的必须提供。(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企业没有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6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运维服务保障体系,需要提供服务方案说明。
3.7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z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此次投标(附网站截图及查询网址)。
3.8 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否决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3.9 投标人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油、山西销售分公司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3.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3.11 具有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有相关加油站液位仪安装维护经验。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年04月 30 日至 2021 年 05 月 07 日:
①在线报名(如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并完成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网上开标): 2021 年05月20 日08 时4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