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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逐盎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

发布时间:2021-04-30 19:52:08浏览:48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供应)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逐盎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标讯类别:国内招标招标人:广西左江金土投-资有限责任

供应)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逐盎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左江金土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882.5775万元
一、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驮卢镇逐盎村逐盎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210303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在崇左市江州区范围内开展实施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潜力调查、项目选址、勘测,可研编制、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群众协调补偿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等整体工作,达到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验收标准,并形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中标人以项目费用总承包方式负责江州区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的实施,采购人按照中标人z终建成的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面积回购,本项目回购单价为2.5万元/亩,回购金额=确认“旱改水”耕地指标面积×回购单价。回购资金分三次支付,次支付时间在项目完成确认新增水田指标面积后45个工作日内,按回购总额60%支付回购款;第二次支付时间在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核验完成第二年水稻种植后30日内,按回购总额20%支付回购款;第三次支付时间在在市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核验完成核验完成第三年水稻种植并在合同管护期满后,社会资本投-资方将流转的土地和工程设施无偿移交项目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完成交接30日内,按回购总额20%支付回购款。
3、目标任务:签订合同后,在18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4.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 13号)有关规定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5、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所需全部资金由中标人筹措。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分:项目前期潜力调查、选址踏勘、征求群众意见等不列入预算范围内产生的费用;可研编制、测量、规划设计编制、工程施工、项目验收等在项目预算范围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拆迁青苗补偿费;土地租赁费用及后期管护费用;其它不可预见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有关规定要求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人。
2.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3. 投标人应依法经营,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z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1日止(工作日),每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30)
2.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250元/份(不含图纸等资料),售后不退。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提供以下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上述材料交复印件,复印件需与原件相符,通过报名者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
七、开标时间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5月20日9点30分开标。
联系人:李 工
手 机:18515193885
E_mail:lsztgx@163.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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