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湖北 2021-04-29
招标编号:XC-ZB2021-009 招标编码:CBL_20210429_104781534
开标时间:2021-05-26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XC-ZB2021-009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通城县大坪乡药姑山南侧。
2.1.2工程投,资:
标段一: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总投,资23150.29万元;其中:标准化加工厂房17284.00万元;仓储物流中心 1056.00万元;区内配套设施工程2395.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301.55万元;预备费785.53万元;工程勘察费设计费328.21万元。
标段二: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总投,资12962.71万元;其中:双创孵化中心7334.60万元;综合服务中心1296.00万元;区内配套设施工程2015.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9.73万元;预备费816.10万元;工程勘察费设计费200.45万元。
2.2 招标范围:提供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和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
2.2.1工程设计:包括本项目方案深化设计、初步设计(扩初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设计驻场跟踪服务。
2.2.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 附属总承包工程,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2.3设备采购:本项目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
2.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共分二个标段
标段一: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主要建设中药材加工标准化厂房、仓储中心等。
标段二:湖北药姑山中医药健康扶贫产业园(一期):双创孵化中心、综合服务中心以及配套服务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标段一:660日历天(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标段二:360日历天(包含设计、设备采购及施工)。
2.4 质量目标: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须具备: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5)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 其它: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自拟格式承诺说明)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3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1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6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标段二: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①施工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设计资质: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2)联合体成员应具有符合前款资质要求的相应设计和施工资质;(3)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投标;(5)若联合体中标,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
3、 其它: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足够资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具有该工程的设计、施工、管理建设等相应能力。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若为联合体投标,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担任,并负责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3)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3.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日前五年)至少承接过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2000万元的类似建筑工程施工(或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或1项同等规模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3.6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3年(2017年、2018年、2019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提供牵头方资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承包项目经理注册证书等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500/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8:30-9:00时。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时整。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15201356317
邮箱:zb8811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