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聂耳书城二次装修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
1.招标条件
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聂耳书城二次装修升级改造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现拟对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聂耳书城二次装修升级改造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各投标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聂耳书城二次装修升级改造项目
2.2 项目编号:YN2021-ZB0201
2.3 项目地点: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26号。
2.4 招标金额:约284万元。
2.5 质量承诺:符合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GB50300-201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及《云南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规程》(DBJ53/T-23-2014)规范要求建设,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云南玉溪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聂耳书城二次装修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对聂耳书城一至三层进行室内装饰装修改造,面积约3300平方米,室外装饰装修改造一层的正外立面,面积约100平方米,未改变原建筑的使用功能,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年检合格。
(3)投标人提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其它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来承接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结算审计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工程项目(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
(2)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具备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至少完成过1项合同结算审计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项目(提供业绩合同等证明材料)。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拟派的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注册单位需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相关证件和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的财务报告或报表,成立未满三年的按成立之后的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任意连续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凭证)。
(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
(6)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 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投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无拖欠农工工资承诺”(投标人自行承诺)。
(7)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自行承诺)。
(8)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常驻施工现场,且不得更换(投标人自行承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各投标人请于2021年5月6日起至2021年5月11日止(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09时00分。
联系人:赵工
电 话:13439916939
电子邮箱:ztgx20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