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中线河北分局水质监测中心2021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南水北调中线河北分局水质监测中心2021年设备设施采购项目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021年水质监测中心拟采购仪器设备:总有机碳分析仪1套,净气型通风柜6套,空气净化仪7套。
总有机碳分析仪用于水中有机污染物的分析与监测;净气型通风柜、空气净化仪用于隔绝实验人员和挥发性有害气体和颗粒,提高整体实验区域换气功能,改善实验区域空气浓度指标安全。
2.2招标内容
本采购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总有机碳分析仪1套,净气型通风柜6套,空气净化仪7套。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供货期
本项目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4.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仪器仪表经营等内容;
(3)2018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检测分析仪器的销售业绩;
(4)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5)投标人在评标工作结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
(1)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3)报名时携带以下相关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
托代理人身份证。
注:
1)授权委托书中应标明项目名称、委托人电话(手机)、单位固定电话、传真、邮箱,以方
便代理机构与投标人联络。
2)投标人凡使用新版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可以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应对所提交
证件复印件的清晰度、真实性、与原件的一致性负责,因上述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的,
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5月28日9:00时整(北京时间);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