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及相关配套项目招标公告
商业服务, 内蒙古 2021-05-08T | T
开标时间:2021-05-2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9.3546万元
受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委托,采用其它方式,采购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及相关配套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及相关配套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GCG2021-021
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1
呼和浩特体育中心广告设计与制作及相关配套项目
1
详见采购文件
393546.00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项目采购要求;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1年05月7日至2021年05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近一年连续1个月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
(5)供应商近一年连续1个月纳税证明;
(6)需提供企业近一年(2019或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的财务报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注:以上所有资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及原件的复印件贰份并胶装成册(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2)证件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 上午 9:30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21日 上午 9:30
特别提醒:邮箱获取《投标企业注册登记表》
联系人:徐经理
手 机:15600047262
联系人:刘工
手 机:13021234884
邮 箱:zbgsb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