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双活中心建设工程补充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双活中心建设工程补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9.3175万元,招标人为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19年5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力争今年底前基本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便利群众出行提高物流效率,推广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ETC),提高我国高速公路现代化水平。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是2019年交通运输的重大政治任务和头等攻坚工程。随着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工作的推进,高速公路越来越多的业务需集中到部联网中心进行处理、分析,特情处理、费率管理以及路径还原等业务均基于实时数据进行处理。一旦收费数据由于某种原因丢失或业务系统由于某种原因中断,将对收费日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形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收费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高可靠性、高可用性,都对部联网中心云平台的稳定运行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根据交通部对收费系统数据
安全防护以及关键性信息系统灾难恢复的规范要求,结合全国收费联网运营管理的实际需求,迫切需要开展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异地双活容灾中心建设工程。本项目是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系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完成部联网中心异地双活容灾中心的建设,同时根据实际需求对收费应用系统软件进行改造升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双活中心建设工程补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高速公路收费系统改造项目部级工程双活中心建设工程补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等级: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信誉:1、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如投标人为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如投标人为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近五年内(2016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作为项目经
理参与过1个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2、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五年内作为项目总工(或
技术负责人)参与过1个信息系统集成项目业绩。;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5月10日08时30分到2021年05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下述简装成册的投标登记存档资料(A4纸幅面、存档资料按下列顺序订书机简装、逐页加盖单位章、一式一套)进行报名:①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彩色影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彩色影印件,上述资料装订入报名存档资料(不含二代身份证原件):②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 法人资格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全本的彩色影印件装订入登记存档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2日09时30分
联系人:侯 工
手 机:15210675113
邮 箱:ztbxx1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