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021年至2022年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钞票处理及发行库业务操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2021-05-10
招标编码:CBL_20210510_104799634
开标时间:2021-05-31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423.0万元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2021年至2022年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钞票处理及发行库业务操作服务外包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4230000元 (其中钞票处理业务预算3530000元,发行库业务预算700000元)
z高限价:4230000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采购内容:确定1家中标人,为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钞票处理及发行库业务操作提供2021年至2022年外包服务,由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及要求完成钞票处理及发行库相关工作任务,内容主要包括:
1.年度清分、复点、销毁任务、残钞废料处置(包含残钞废料装卸、运输及环保处理等全过程)及相关综合性服务。
2.负责各类发行库业务中涉及发行基金搬运和摆放、堆垛、移位作业(包括钞票处理业务进出库、乌鲁木齐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款、辖区各地州市中支调出调入发行基金、总行重点库调入基金及发行库发行基金日常倒库业务等)。
3.工作场地卫生清洁、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对业务场所、发行基金及有关实施进行消毒、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综合管理服务。
4.其他根据货币金银业务发展需要增加的相关服务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投标企业为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经营范围内含有提供金融服务;
(3)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及招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新疆)(xj.gsx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良好的征信记录(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商业信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址:
1.获取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7日日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售价(元):1000元/本
五、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六、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5月3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址:乌鲁木齐市(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元) 交付方式
1 2021年至2022年乌鲁木齐中心支行钞票处理及发行库业务操作服务外包项目 80000 转账
十、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新疆)(xj.gsx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或截图加盖公章);(3)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有良好的征信记录(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查询记录加盖单位公章);(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书,格式自行拟定);(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
备注:报名前先索取《投标企业备案注册登记表》,完成备案登记。
联系人:刘永旺
手 机:135 2135 5589
E_mail: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