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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11 10:17:36浏览:22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徐先生电话:15611300638 对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进行竞
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徐先生电话:15611300638  
对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1)SDX05001


项目名称:丰县阳光康桥景观河水体污水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www.jscredit.gov.cn);


④“诚信徐州”网(http://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2021年5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2021年5月2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1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4: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21日北京时间14:30

报名前请发邮件获取报名表(zhaobiaobu66@126.com)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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