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公
告
---- 招标编号:ZZBCG2021-04132
开标时间:2021-05-31 招标人: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2000.0万元
1.招标条件
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经批准建设,本项目招标人为石林
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项目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由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
标人”)委托对本项目选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资质的投标人(以下简称“
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石林景区电动车游览观光有限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工作中所涉及的招标代理工作,实际代
理招标内容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2.2 项目地点:石林县石林风景区游客接待中心。
2.3项目规模:公司采购172辆游览观光车项目,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
2.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服务质量: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及文件要求。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2.8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具备政府采购招标代理的能力,并在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登记。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2017年-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
2017年或2018年或2019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成立不足1年的无须提供)。
3.4投标人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结果证
明材料。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本单位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
3.6项目组爱尚屏蔽员: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爱尚屏蔽员均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3.7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企业和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关联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 年05月10日至2021年05月17日(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 时至11:30
时,下午14:0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
证明书原件、授权书原件(授权书中法定代表和授权代理人需亲笔签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
件加盖公章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 年05月31日14时00分。
5.3投标人请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当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邮箱:zbbm66@126.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bm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