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页岩气回流辅助地应力测试技术服务招标
招标编号:佳华招采2021-05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页岩气回流辅助地应力测试技术服务已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中页利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为了准确获取页岩气井的地应力参数,为页岩气开发方案的优化提供支撑,拟开展现场地应力测试,获取页岩气井的地应力大小。
2.2 招标范围:页岩气井回流辅助现场地应力测试框架标(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1)编制目标井回流辅助现场地应力测试方案及施工设计;
(2)负责提供回流辅助现场地应力测试所需的各项仪器和现场技术服务;
(3)根据测试结果完成现场地应力测试解释成果报告。
2.3项目年度预估金额:1200万元(不含税),预估工作量: 25 井次;招标人不作工作量承诺,具体工作量以实际委托为准;每井次服务完成后,乙方出具现场经甲方签字确认的工作量签认单等资料,按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
2.4招标控制价:
(1)招标控制价:47万元/井次(不含增值税),税率 6% ;
(2)报价要求:本项目合同为固定单价,该固定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任何市场因素变化和政策性变化作调整(增值税调整除外),该固定单价为投标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增值税除外),合同价格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费用:人工费、交通费、管理费、清洁费、测试设备运输、保险、测试设备装卸费和其他伴随费用、合理利润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明示或涉及到的所有风险。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或合同履行金额达到合同约定的暂定总金额1200万元止,合同生效时间详见合同。
2.7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
2.8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的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划分为 1 个标段。
2.10服务要求:详见招标编号为 佳华招采2021-056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严禁转包、转委托。
*3.3人员资格和要求:
拟派往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少于5人,所有人员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其中:
3.3.1项目经理1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①具有油气勘探开发或石油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②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5年以上。
3.3.2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有岩石力学或地应力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在国内承担过至少4井次(含)以上的油气井地应力测试工作。
3.4.3项目工程师3人:要求具有地质或石油工程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1)以上人员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①学历证书复印件;②个人工作简历表;③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④z近3个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
(2)除第(1)项资料外,项目经理还应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负责人还应提供油气井地应力测试工作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或经项目业主盖章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不能反映关键评审要素的不予认可。
(3)以上人员,原则上不能更换;如更换,需事先征得招标人同意;且服务期间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任何职务并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 国内油气井至少应用过1井次的回流辅助现场地应力测试技术 。
业绩证明材料: 合同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资料须反映关键评审要素,若不能反映,还可以提供服务业主出具的加盖公章的应用证明复印件。有效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状况: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6.2 投标人2018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6.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在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6.1-3.6.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6.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至 2021 年 5 月 16 日,每日上午9时 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提供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的,除(1)、(2)项资料外,还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分支机构的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5 月 27 日 9 时30 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 1057 3263
邮 箱:zchyzb20@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