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1.采购条件
受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的委托就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食堂委托经营管理采购项目;
2.2 采购编号:
2.3 采购方式及资格审查方式: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
2.4 项目地点: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食堂;
2.5 项目内容:玉溪师范学院附属中学***食堂经营权,本食堂属公益性经营,学校免费提供经营场地,供应商需购置必需的食堂设备设施,依法经营,自负盈亏,风险自担(水电费、燃气费由中标人按市价缴纳),合同终止或合同期满后本食堂属于供应商自备的设施设备归供应商所有。有关卫生、工商、税务等部门要求办理的任何手续、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承办。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2.6 服务要求:食品、食材质量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7经营期限:三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同一经营人通过两年考核综合排名在末位且师生满意度调查评议分数低于80分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且不赔偿中标人任何损失。
2.8履约保证金:人民 币:100000.00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合同签订前3个工作日缴纳,逾期缴纳视为违约,合同自动失效,将不予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或2020年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新成立的拟投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据实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若为新成立机构,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4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18年至今)至少1个食堂经营的类似业绩(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3.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1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5月20日(法定节假日及法定休息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600.00元,售后不退。
4.3 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交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4.3.1 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2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4.3.4 转账凭证(若有)。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5月27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