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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建石灰石

发布时间:2021-05-14 10:30:16浏览:36来源:爱尚商务网   
核心摘要: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建石灰石大棚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HZH-2021163 招标人: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资

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建石灰石大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HZH-2021163  
招标人: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建石灰石大棚项目工程施工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冀东水泥(烟台)有限责任公司厂内新建石灰石大棚项目工程施工,位于烟台开发区。项目包括新建85*115m球形网架彩钢大棚,混凝土挡墙高6m,占地面积9775平方米,堆高10m,库容约为15万吨,彩钢瓦接缝全部密闭,配备相应安全环保排水设施,采用自卸车及铲车实现物料存储和取料,出门地磅口处设置红绿灯,确保较差车辆的行车安全。

2.2项目投资额:约1755.94万元(其中包括工程费、勘察、立项、设计、监理等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费用)。

2.3计划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开工令之日起240日历天内竣工。

2.4招标范围:土建钢结构及配套水电暖室外配套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为准,进行工程施工总承包。

2.5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2)及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和图纸设计要求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2须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和钢结构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本工程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证)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

3.5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即日起至2021年0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6月04日上午09时0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17999428
邮  箱:ztby77@126.com

(责任编辑: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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